A. 勞工
參與者承諾按照國際社會公認準則維護員工人權,并給予其尊嚴和尊重。此規(guī)定適用于所有員工,包括臨時工、移民、學徒、合同工、直接雇員和任何其他類型的員工。本準則在起草過程中參考了部分公認標準(載于附件中),這些資料亦可作為附加信息的有用來源。
勞工標準為:
1) 自由擇業(yè)
不得雇傭被強迫、抵押(包括債役)或用契約束縛的勞工、非自愿的獄中勞工、奴隸或販賣人口。包括不得通過威脅、強迫、強制、誘拐或欺騙方式運送、窩藏、招聘、轉移或接收此類勞工或服務。除了禁止對進出辦公場所進行不合理限制以外, 還不得對員工在工作場所中的行動自由設置不合理限制。作為招聘流程的一部分, 在員工離開其所在國家/地區(qū)之前,必須為其提供以其母語書寫的書面雇傭協(xié)議,其中應包含對雇傭條款與條件的說明。所有工作必須是自愿的,且員工應有自由隨時離開工作崗位或終止雇傭。雇主及代理不得保留或以其他方式損毀、隱匿、沒收或拒絕員工查看本人的身份或移民文件,例如政府頒發(fā)的身份證明、護照或工作許可, 除非依據(jù)法律要求必須保留工作許可。不得要求員工向雇主或代理支付金額超過一個月工資作為招聘費或其他費用。必須披露向員工收取的任何費用,且金額超過一個月工資的費用必須返還給員工。
2) 青年員工
在制造的任何階段均不得使用童工?!皟和敝肝礉M 15 歲、低于完成義務教育的年齡或低于國家/地區(qū)的最低就業(yè)年齡(以最高者為準)的任何人。支持采用遵守所有法律法規(guī)的合法工作場所學徒計劃。年齡低于 18 歲的員工(青年員工)不得從事可能危及健康或安全的工作,包括夜班和加班。參與者應合理維護學生工記錄、對導師搭檔進行嚴格的盡職調(diào)查,并按照適用法律和法規(guī)保護學生工權利,從而確保對學生工進行恰當?shù)墓芾?。參與者應為所有學生工提供適當?shù)闹С趾团嘤枴H鐭o當?shù)胤梢?guī)定,學生工、實習生和學徒的工資率至少應與其他執(zhí)行相同或相似崗位的初級員工相等。
3) 工作時間
商業(yè)實踐研究表明,員工過勞與生產(chǎn)率下降、人員流動性增強、傷病人數(shù)增加等情況明顯相關。周工時不得超過當?shù)胤梢?guī)定的最大限度。而且,除非遇到緊急或異常情況,一周的工作時間包括加班在內(nèi)不得超過 60 個小時。員工每七天至少休息一天。
4) 薪資福利
向員工支付的報酬應符合所有適用的薪資法律,包括有關最低薪資、加班時間及法定福利的法律。根據(jù)當?shù)胤?,員工的加班報酬應高于正常的每小時工資水平。禁止以扣減工資作為紀律處分手段。在每個工資結算周期,應及時向員工提供清晰易懂的工資單,有足夠的信息來確認付出的勞動所應得的準確報酬。應按照當?shù)胤傻南拗埔?guī)定聘用臨時工、派遣員工和外包勞工。
5) 人道待遇
不得對員工實施性騷擾、性虐待、體罰、精神或肉體脅迫或言語侮辱等嚴苛的非人道待遇;亦不得威脅實施此類行為。支持這些要求的紀律處分政策和程序應清楚地界定并傳達給員工。
6) 非歧視
參與者應承諾員工免受騷擾以及非法歧視。公司不得因人種、膚色、年齡、性別、性取向、性別認同和性別表現(xiàn)、種族或民族、殘疾、懷孕、宗教信仰、政治派別、社團成員身份、受保護的退伍軍人身份、受保護的基因信息或婚姻狀況在發(fā)放工資、升遷、獎勵、培訓機會等聘用或雇傭行為中歧視員工。應向員工提供合理的宗教活動安排。此外,不得要求員工或準員工接受可能帶有歧視性目的的醫(yī)療測試或體檢。
7) 自由結社
按照當?shù)胤傻囊螅瑓⑴c者應尊重所有員工自由結社及加入工會、集體談判和參與和平集會的權利,并尊重員工不參加此類活動的權利。員工和/或其代表應能與管理層公開溝通和分享有關工作環(huán)境和管理實踐的建議與意見,而無需擔心歧視、報復、威脅或騷擾。 The post EICC 5.0新版之勞工要求 first appeared on 深圳市安信達咨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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